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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溪降遇难被保险拒赔的事故,现在达成调解保险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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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5 09:0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保人在溪降时身故被拒赔一案,有了新进展。近日,经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调解,投保人蔡先生亲属已与承保人中意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意保险”)达成调解。中意保险自愿于3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蔡先生亲属保险理赔款767035元。
据蔡先生亲属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意保险若按时足额付款,则蔡先生亲属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若中意保险未按约定按时足额付款,则蔡先生亲属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中意保险应赔付蔡先生家属理赔款103万元(已付款项予以抵减)及违约金(违约金以理赔款103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0日起至实际理赔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南都此前报道,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的蔡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2021年8月1日,他的侄子与驴友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六锦村溪降时,突遇山洪被卡在瀑布中,不幸身故。家中留下三个年幼的孩子,其母亲与妻子也无收入,家庭情况困难。
据蔡先生介绍,他的侄子是在微信群内报名参加由驴友自发组织的溪降活动,活动要求参与者“当天保险强制购买,自行网购”。于是,2021年7月27日,蔡先生侄子在网上购买了由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户外运动险,保险费为45元,保险期限是2021年8月1日当天,保险金额为131.3万元。


在蔡先生侄子不幸身故后,蔡先生及家属曾多次与中意保险交涉,但中意保险拒绝赔付。据蔡先生出示的保险拒赔案件通知书,中意保险称,蔡先生侄子参与的活动为自行组织,且未签订运动合同,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故欠难赔付。
2021年11月4日,家属已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中意保险支付保险理赔款103万元,包括意外事故保障100万元、遗体或骨灰送返保额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诉讼费等。2021年12月20日,这起纠纷已开庭审理。
2021年12月3日,中意保险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蔡先生侄子购买的保险保障的是由旅行社等统一组织、且需有专业人员指导的高风险运动。中意保险根据责任免除中的相关规定,核定情况,最终作出拒赔裁定。
当南都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时,中意保险工作人员表示,蔡先生侄子通过网络购买保险,由客户自己选择是否投保,保险公司没办法通过网络页面尽到口头告知义务,不像车险那些,有代理人面对面推销,会做到口头告知。但中意保险会在购买界面中展示免责条款、保单的特别约定等,以确保客户能看见相关信息。
中意保险工作人员还表示,若涉及到法律诉讼问题,会尊重法律的裁定。但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商业合同行为,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是相等的,保险公司有赔付投保人的义务,也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采写:南都记者 方诗琪
【来源:南方都市报】
生活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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