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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玩绳降被砸身亡,家属起诉群主和弄掉石头的队员,法院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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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08: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商报:近年来,野外攀岩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追捧,但惊险刺激也伴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过程中遭遇不测,责任由谁来承担呢?近日,乐清法院审理一例驴友野外活动时受伤身亡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胡某、鲁某、郑某等人均为户外运动爱好者。2021年国庆节前,郑某临时建立微信群商议开展高山岩降活动,后将行程安排通过群公告发布并提醒“保险自买、安责自负”。胡某、鲁某等几人自愿入群参加活动。
2021年10月2日,大家一同前往岩降地。鲁某在胡某之后缓降。岩降过程中,一块大石突然掉落,处于队伍最上方收绳的参与者(非鲁某)见状即喊“落石!落石!”警告大家,但落石仍砸中胡某头部。郑某当即联系救援队并报警求助,同时和其余伙伴对胡某进行自救。
不幸的是,胡某因伤重于当晚离世。为此,胡某的家属将群主郑某、事故发生时位于胡某上方的鲁某以及景区管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3万余元。
法院认为,开展高山岩降属于风险极大的活动。胡某参加此次岩降活动为自主自愿行为;
事故发生时,鲁某虽在胡某上方但不在同一垂直线上,且石块来源于队伍最上方,胡某被风化的下落石块砸中应认定为意外事件;
郑某非组织者,活动过程中无管理、营利行为,群公告内已告知活动风险,事故发生后也已尽合理救助义务;
岩浆山峰为野外,不属于旅游景区,事发地点不属于“公共场所”,本次野外岩降活动也已超出景区的合理注意范围。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生活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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